您所在的位置: 东南网 > 西岸时评> 最新原创 > 正文

“代看望老人”让亲情打折法律蒙羞

www.fjnet.cn 2013-07-09 10:20  卞广春 来源: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

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来,淘宝上有店家推出了“代看望老人”系列服务。“10分钟=8元,1小时=20元。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+物品成本+交通费用。”当“常回家看看”成为儿女的法律责任后,不少做子女的表示,常回家还需要看公司的规定,不是那么好实现的。对于淘宝的此项服务,大多数子女不太认可。(7月8日《云南信息报》)

作为商业交易,淘宝店家推出“代看望老人”系列服务,的确看到了新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实施带来的商机。但作为儿女,请店家“代看望老人”,既让亲情打折,也让“常回家看看”法律蒙羞。

儿女与父母老人之间,是建立在血缘关系或法律规定的抚养关系基础上的亲情关系,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。新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规定儿女要“常回家看看”,是对做儿女的履行法律责任的一种细化,也是提醒儿女们,再忙也不能忘了父母,忘了“常回家看看”。

然而,如果儿女委托店家代为履行“常回家看看”的义务,老人既看不到自己儿女的外表,也听不到儿女的声音,看到的只是一个陌生的面孔,听到的只是“代儿女来看望你老人家”的程式化问候,老人即使按时得到了这一份“亲情”与“关照”,也是虚情假意的。这除了让老人感觉儿女们无恙,除了儿女们没有忘记“常回家看看”是法律规定,仍然让亲情打折。

不仅如此,儿女们请淘宝店家“代看望老人”,也让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蒙羞。“常回家看看”入法,并没有强制要求儿女必须怎样履行“常回家看看”的义务,但“代看望老人”的方式,恐怕未必能被法律所认可和接受。一旦“常回家看看”被“代看望老人”所取代,老人们必然感受到儿女亲情的虚伪与无奈,也必然怀疑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。可想而知,如果老人想儿女想疯了,是不是还要老人通过诉讼的方式,要求儿女亲自“常回家看看”?

值得欣慰的是,大多数子女对淘宝上推出的“代看望老人”服务并不认可,这既表明天下儿女都能理解“常回家看看”的真实寓意,也验证了亲情是不能用金钱购买的。子女真想到老人,也可以通过电话、短信、视频等多种渠道实施,没必要因为“常回家看看”,花钱买假意,让在家的老人心烦意乱。

  • 责任编辑:林雯晶
  • 打印
  • 收藏
  • 【字号
相关新闻
相关评论
页面无法找到
 
页面没有找到,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!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 | 网站公告 |
国新办发函[2001]232号 闽ICP备案号(闽ICP备05022042号)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: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〔2019〕3630-217号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151 举报邮箱:jubao@fjsen.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
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:010-88650507(白)010-68022771(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