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通屏山|福建|时评|大学城|台海|娱乐|体育|国内|国际|专题|网事|福州|厦门|莆田|泉州|漳州|龙岩|宁德|南平|三明
您所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知识网> 新闻资讯 > 正文

厦门市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

2017-05-25 23:11:51  来源:  责任编辑:郑思楠   我来说两句

为深刻吸取4.29湖里五通重庆川菜馆醇基液体燃料闪燃事故教训,加强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,5月2日至6月16日,厦门市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,排查安全隐患,确保行业安全稳定。

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厦门市深入开展摸底排查,截至目前,共排查出使用醇基液体燃料餐饮场所1942家,其中思明区424家,湖里区701家,集美区341家,海沧区238家,同安区203家,翔安区35家。通过餐饮店间接掌握醇基液体燃料(醇化油)供应商140余家。同时,各区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“醇化油”案件,对存在使用醇基油餐饮场所及其供应商进行调查取证,并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,对餐饮场所开展“拉网式”检查,督促使用单位开展自纠整改,对不符合规范条件仍拒不停止使用的单位,联合消防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封,确保隐患问题清零。

下一步,厦门市将深入供应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,突出重点,加大对废弃厂房、仓库、工地、城乡结合部等易隐藏非法生产、储存、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重点区域,使用非法改装运输车辆、违规上路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等重点环节,人口密集场所、繁华商业区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小餐饮、酒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,并研究增加燃气供应的措施办法,推动扩大“瓶改管”试点工作,促进餐饮行业安全稳定。(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)
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
更多>>专题专栏
更多>>企业风采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 | 网站公告 |
国新办发函[2001]232号 闽ICP备案号(闽ICP备05022042号)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: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〔2019〕3630-217号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151 举报邮箱:jubao@fjsen.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
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:010-88650507(白)010-68022771(夜)